华中农业大学2020年度辅导员招聘公告
博士学位辅导员实行年薪制
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全国重点高校(官方网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以博士学位引进的辅导员实行年薪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遵循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原则,招聘辅导员岗位数不超过19个。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教育,热爱学习,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4.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沟通表达能力强,善于开展调查研究;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人正直,敢于担当;
6. 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2020年7月之前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办学层次与我校相当或高于我校的培养单位;或2020年7月前出站博士后,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办学层次与我校相当或高于我校的培养单位;
7.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28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校全职辅导员经历者年龄在31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1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站博士后年龄在33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 大学期间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通过CET-4或相当水平(TOEFL、IELTS)等;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身心健康,积极阳光。
三、发展支持
1. 辅导员均为学校事业编制,是学校干部培养、选拔的重要来源;享有专任教师与党政管理双重身份;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员职级、职务“三线晋升”通道。
2. 取得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和专业素养选择转为相关学科专任教师,或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鼓励成长为专家型管理干部。
3. 取得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内实行年薪制,标准不低于24万元/年,第二个聘期薪酬不低于第一个聘期。取得硕士学位的辅导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享有政策规定的专项津补贴。
4.在岗期间享有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出国研修等学习机会。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简历,在招聘系统中()提交申请。
2.初步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确定通过初审者名单。
3.学校考核。通过初审者参加学校考核,包括三个环节,依次为面试、笔试、专家面谈,实行逐级淘汰,上一轮成绩不带入下一轮。博士研究生应聘者通过面试环节的,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专家面谈环节。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月初。学校为武汉市外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提供往返旅费(火车)和住宿。
4.政审。学校组织人员到应聘者所在单位(学校)进行政审。
5.体检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应聘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
6.学校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学校综合政审、体检、心理测试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并公示。因拟聘人员政审、心理健康、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候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7.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协议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办理报到手续,如逾期不能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于2019年12月24日之前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注册用户登录,并上传照片。同时请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①《华中农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表》(下载打印网上提交版本并签署相关意见和盖章)原件;
②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原件;
③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
⑥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生活照1张(全身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单位);
⑦主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⑧具有高校全职辅导员经历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